石桥子街道出台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

5月10日,石桥子街道召开会议通报该办事处新出台的《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以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确保公益性岗位发挥应有的社会效益。
该《办法》提出,石桥子街道办事处所有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时间上岗,全天工作时间不应少于4小时,并在工作时间内能够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如有事需请假,应按照请假制度执行。同时由街道办事处每月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不定期考核,确保专项资金得到安全运行。
石桥子街道办事处及所辖社区劳动保障员和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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