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沈本新城欢乐比海水世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受辽宁张其寨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国环宏博(北京)节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本溪市沈本新城欢乐比海水世界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主要内容。
一、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本溪市沈本新城欢乐比海水世界工程
项目主管部门:本溪市沈本新城管理委员会
建设单位:辽宁张其寨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现状小小线、规划李时珍大街、药都大街及其他相关规划道路围合形成的用地。
建设内容:项目规划红线面积约47.3公顷(709亩)。其中道路面积3.5公顷,水域面积4.1公顷,净用地面积39.6公顷,合594亩。本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234237.87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邮轮酒店、配套商业、室内游乐场以及部分室外停车场、景观广场等配套设施。
二、 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①废气
本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扬尘和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期,施工场地设置围墙(档)、防尘布(网);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辅以洒水压尘;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对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处理;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地面应作适当硬化处理;同时指定专人清扫路面和适时洒水;在施工工地周围20m范围内设保洁责任区。对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要加强管理,通过以上述措施可以降低施工期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且影响是暂时的,并且在施工结束后自然消失。
②废水
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可以回用,生活污水排入临时化粪池处理,化粪池定期清掏。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废水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③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土石方、打桩、结构、装修施工阶段产生的机械噪声,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严格要求、严格管理、认真操作、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安排施工时段,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做好消声、隔声措施,经过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到达厂界的噪声可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标准要求。
④固废
本项目在建筑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除部分土方用于回填及项目周围外,其余部分应按有关部门的要求,送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置,以免对外环境造成影响;对于施工工人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送城市垃圾处理场,以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2、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①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餐饮服务产生的餐饮油烟和停车场汽车尾气,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本项目无地下停车场,停车位全部为地上生态停车位,场地开阔,易于汽车尾气扩散,同时加强对停车场地的绿化。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②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餐饮废水,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防渗化粪池处理,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③噪声
营运期主要噪声源是运营期游客产生的各种社会生活噪声、车辆交通噪声、娱乐设施的机械噪声,以及各种泵、风机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产噪低的设备,泵类等设备均设置在室内,对产噪高的设备安装隔声减震基础;商业、娱乐区控制声源音量,旅游区内各种服务设施噪声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文体娱乐场所实行限时段开放;各敏感区、路段设限速行驶、禁鸣喇叭标志,进入旅游区的机动车辆一律禁鸣喇叭。沿公路、停车场两侧设加密绿化带种植乔木、灌木、地被和草地相结合,形成连续密集的吸声带,发挥植物消声作用;采取以上措施后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和酒店区及餐饮区产生的厨房剩余物,对生活垃圾设废弃物投放箱和垃圾堆放点,统一收集后送垃圾处理场处理;酒店区及餐饮区产生的厨房剩余物,通过密闭罐车运往餐饮垃圾回收站资源化回收利用。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在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加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废水、废气和噪声能够稳定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以得到有效处置。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工程建设可行。
四、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受本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公众如对本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有其他咨询的事宜,请在看到本公示十个工作日内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书信或者面谈等方式索要环评报告简本,并发表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辽宁张其寨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槐路药都商务中心168-2栋
联系人:徐涛
电 话:15084297053
邮 箱:377283835@qq.com
六、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国环宏博(北京)节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一号
联系人:蔡经理
电 话:010-58561690
E-mail:25776870@q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辽宁张其寨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国环宏博(北京)节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一、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本溪市沈本新城欢乐比海水世界工程
项目主管部门:本溪市沈本新城管理委员会
建设单位:辽宁张其寨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现状小小线、规划李时珍大街、药都大街及其他相关规划道路围合形成的用地。
建设内容:项目规划红线面积约47.3公顷(709亩)。其中道路面积3.5公顷,水域面积4.1公顷,净用地面积39.6公顷,合594亩。本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234237.87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邮轮酒店、配套商业、室内游乐场以及部分室外停车场、景观广场等配套设施。
二、 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①废气
本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扬尘和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期,施工场地设置围墙(档)、防尘布(网);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辅以洒水压尘;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对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处理;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地面应作适当硬化处理;同时指定专人清扫路面和适时洒水;在施工工地周围20m范围内设保洁责任区。对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要加强管理,通过以上述措施可以降低施工期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且影响是暂时的,并且在施工结束后自然消失。
②废水
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可以回用,生活污水排入临时化粪池处理,化粪池定期清掏。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废水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③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土石方、打桩、结构、装修施工阶段产生的机械噪声,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严格要求、严格管理、认真操作、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安排施工时段,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做好消声、隔声措施,经过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到达厂界的噪声可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标准要求。
④固废
本项目在建筑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除部分土方用于回填及项目周围外,其余部分应按有关部门的要求,送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置,以免对外环境造成影响;对于施工工人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送城市垃圾处理场,以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2、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①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餐饮服务产生的餐饮油烟和停车场汽车尾气,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本项目无地下停车场,停车位全部为地上生态停车位,场地开阔,易于汽车尾气扩散,同时加强对停车场地的绿化。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②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餐饮废水,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防渗化粪池处理,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③噪声
营运期主要噪声源是运营期游客产生的各种社会生活噪声、车辆交通噪声、娱乐设施的机械噪声,以及各种泵、风机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产噪低的设备,泵类等设备均设置在室内,对产噪高的设备安装隔声减震基础;商业、娱乐区控制声源音量,旅游区内各种服务设施噪声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文体娱乐场所实行限时段开放;各敏感区、路段设限速行驶、禁鸣喇叭标志,进入旅游区的机动车辆一律禁鸣喇叭。沿公路、停车场两侧设加密绿化带种植乔木、灌木、地被和草地相结合,形成连续密集的吸声带,发挥植物消声作用;采取以上措施后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和酒店区及餐饮区产生的厨房剩余物,对生活垃圾设废弃物投放箱和垃圾堆放点,统一收集后送垃圾处理场处理;酒店区及餐饮区产生的厨房剩余物,通过密闭罐车运往餐饮垃圾回收站资源化回收利用。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在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加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废水、废气和噪声能够稳定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以得到有效处置。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工程建设可行。
四、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受本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公众如对本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有其他咨询的事宜,请在看到本公示十个工作日内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书信或者面谈等方式索要环评报告简本,并发表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辽宁张其寨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槐路药都商务中心168-2栋
联系人:徐涛
电 话:15084297053
邮 箱:377283835@qq.com
六、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国环宏博(北京)节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一号
联系人:蔡经理
电 话:010-58561690
E-mail:25776870@q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辽宁张其寨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国环宏博(北京)节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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