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龙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溪新建工程 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公示
1.工程概述
项目名称:辽宁龙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溪新建工程一期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椿路2号
建设单位:辽宁龙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全厂总投资12000万元;本项目为一期工程,一期项目投资3945万元,土建投资1753万元,设备及购置投资1550万元,其它642万元。
2.环境影响
大气:项目在干燥车间会有少量的带药物气味的蒸汽产生,药物蒸汽产生量按药材产出量的1%计算,则蒸汽产生量约为20t/a,药物蒸汽通过集气装置收集后由专门的排气通道(排气筒高于车间房顶5m以上)于车间顶部排放。
本项目设置一台2t/h的燃气锅炉一台,天然气总耗量为15m3/h,根据《环境保护实用数据手册》(机械工业出版社),1Nm3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烟气量为10.5Nm3,可计算得项目烟气产生量为157.5Nm3/h。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NOx、烟尘和SO2,通过锅炉房15m高烟囱排入大气。
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水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1.3t/d,项目生产废水中药材净制工序产生的清洗废水排放量约为5.6t/d,设备清洗废水排放量约为3.2t/d,质检废水产生量约为0.2t/d,淋水和闷润工序产生的废水产生量约为0.56t/d,洗瓶废水产生量约为6.4t/d,车间地面冲洗废水产生量约为0.8t/d。
噪声:本项目产噪设备均安装在封闭车间内,通过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同时通过增设减震隔垫,风机进出口加装消声器,通风管设消声器,机房内采用吸声材料,降低噪声,并在厂界布置绿化带,做到以上控制措施后,本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级标准要求限值。
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由垃圾塑料桶收集后,定期清运至环境卫生管理所进行集中处理。生产固体废物暂存间,以便对固废暂存转运进行管理。
3.环境影响治理措施
⑴ 废气治理措施
药物蒸汽通过集气装置收集后由专门的排气通道(排气筒高于车间房顶5m以上)于车间顶部排放;锅炉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NOx、烟尘和SO2,通过锅炉房15m高烟囱排入大气。
⑵ 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室外雨水排入园区内市政雨水管网。其中食堂废水采用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废水排入厂区自建化粪池(100m³)处理后达到《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限值要求,最终排入石桥子镇污水处理厂,经深度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后,最终排到北沙河,不直接进入地表水环境。
⑶ 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噪设备均安装在封闭车间内,通过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同时通过增设减震隔垫,风机进出口加装消声器,通风管设消声器,机房内采用吸声材料,降低噪声,并在厂界布置绿化带,做到以上控制措施后,本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级标准要求限值。
⑷ 固废治理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由垃圾塑料桶收集后,定期清运至环境卫生管理所进行集中处理。生产固体废物暂存间,以便对固废暂存转运进行管理。
4.结论
本项目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本评价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项目工程建设实施可行。
本公示用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规模、选址及对城市发展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看法、意见、建议等。公众提出的意见可采取书信、电话、传真、发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进行沟通和交流。
建设单位:辽宁龙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椿路2号
联 系 人:黄本仁
联系电话:13909885258
审批单位: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
地 址: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2#楼303
联 系 人:于恩军
联系电话:024-45858084
环评单位: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南塔街139号
联 系 人:路蓉
联系电话:024-2452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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