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壹立方砂业有限责任公司砂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受辽宁壹立方砂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承担了《辽宁壹立方砂业有限责任公司砂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为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一、 项目概况
1、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辽宁壹立方砂业有限责任公司砂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项目
建设单位:辽宁壹立方砂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本溪市日月岛街道办事处歪头山村
2、工程简介
项目位于本溪市日月岛办事处歪头山村,总投资约10375.01万元,厂区占地面积34000m2,主要内容为建设实验办公楼、厂房、门卫房、库房。本项目共设置2条生产线,1条砂浆生产线、1条加工人行道板砖(大块砖)生产线,干粉砂浆和特种砂浆级抹灰添加剂交替生产。整个厂区呈不规则长方形,厂区北侧是枫叶路,隔路为空地,约150m为沈丹线;西侧为村路,隔路为中交一公局,约400m为本溪歪头山铁矿;南侧规划为村路,隔路为空地,约200m为居民区,项目东侧为空地。
二、污染物排放及措施
1、废气
该项目营运时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是食堂油烟,干粉砂浆、特种砂浆、抹灰添加剂原料储存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人行道板砖抛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
本项目产生餐饮油烟通过去除效率为75%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浓度为0.5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
原料存储系统:本项目砂料、粉料和添加剂经气力输送折本进入各自料仓进行备用。本项目原料仓均带除尘器,产生粉尘均经除尘设施处理后排放。
干粉砂浆、特种砂浆、抹灰添加剂的生产过程:本项目干粉砂浆、特种砂浆、抹灰添加剂的生产工艺流程相同,三种产品交替式生产。本项目筛分、混合、卸料、包装均位于一体化框架结构车间内,各部分均配置了布 袋除尘器,产生粉尘除尘设施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其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054-2013)中表1标准。
人行道板砖生产过程:本项目人行道板砖生产过程中的皮带输送、计量、搅拌均在完全密闭的空间内进行,基本无废气产生,抛光过程会有少量粉尘产生。行道板砖生产过程中的抛光工序在密闭的空间里进行,产生粉尘 通过风机和过滤器回收后用于原料,不外排。
2、废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绿化用水。生活用水主要包括工作人员生活用水。生产用水主要为制砖用水。本项目工作人员生活用水量为2160t/a,生产用水量为300t/a,绿化用水量为4325.4t/a,本项目总用 水量为6785.4t/a。废水量为1836t/a。本项目产生废水经厂区化粪池后排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员工的生活垃圾、包装系统产生垃圾、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本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9t/a。本项目产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本项目包装系统垃圾产生量约为2t/a,除尘 器收集的粉尘量为 186.8 t/a。包装系统产垃圾由原厂家进行回收,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统一收集,作为原料回用,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本项目建成后主要噪声源为混合机、概率筛、包装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和车辆运输噪声以及人行道板砖抛光工序产生噪声,声压级约为60~90dB。本项目运营时设备产生噪声,采取减震措施和厂房隔音,再经距离衰 减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4类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会产生噪声,其声源一般在80~90dB范围内。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产生的噪 声通过设置限速、禁止鸣笛、规划合理路线等措施后,能降低运输车辆噪声对外界环境的影响。本项目人行道板砖生产过程中的抛光工序会产生噪声,其噪声源在85~90dB范围内。本项目人行道板砖生产线位于厂房内 且抛光工序在密闭的空间中进行。因此,在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安置隔声窗等措施后,再经距离衰减,本项目厂界产生噪声可达标排放。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事项主要包括公众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对项目建成后对区域环境影响的看法,项目对地区带来的经济、社会效益程度等内容。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公示用于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规模、选址及对城市发展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看法、意见、建议等。公众提出的意见可采取书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进行沟通和交流,并对项目建 设和区域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辽宁壹立方砂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本溪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木兰路
联系人:金工13904247676
六、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腾飞一街12号浙办153室
联系人:崔工 024-31048878
E–mail:hxc-422@163.com
一、 项目概况
1、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辽宁壹立方砂业有限责任公司砂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项目
建设单位:辽宁壹立方砂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本溪市日月岛街道办事处歪头山村
2、工程简介
项目位于本溪市日月岛办事处歪头山村,总投资约10375.01万元,厂区占地面积34000m2,主要内容为建设实验办公楼、厂房、门卫房、库房。本项目共设置2条生产线,1条砂浆生产线、1条加工人行道板砖(大块砖)生产线,干粉砂浆和特种砂浆级抹灰添加剂交替生产。整个厂区呈不规则长方形,厂区北侧是枫叶路,隔路为空地,约150m为沈丹线;西侧为村路,隔路为中交一公局,约400m为本溪歪头山铁矿;南侧规划为村路,隔路为空地,约200m为居民区,项目东侧为空地。
二、污染物排放及措施
1、废气
该项目营运时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是食堂油烟,干粉砂浆、特种砂浆、抹灰添加剂原料储存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人行道板砖抛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
本项目产生餐饮油烟通过去除效率为75%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浓度为0.5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
原料存储系统:本项目砂料、粉料和添加剂经气力输送折本进入各自料仓进行备用。本项目原料仓均带除尘器,产生粉尘均经除尘设施处理后排放。
干粉砂浆、特种砂浆、抹灰添加剂的生产过程:本项目干粉砂浆、特种砂浆、抹灰添加剂的生产工艺流程相同,三种产品交替式生产。本项目筛分、混合、卸料、包装均位于一体化框架结构车间内,各部分均配置了布 袋除尘器,产生粉尘除尘设施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其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054-2013)中表1标准。
人行道板砖生产过程:本项目人行道板砖生产过程中的皮带输送、计量、搅拌均在完全密闭的空间内进行,基本无废气产生,抛光过程会有少量粉尘产生。行道板砖生产过程中的抛光工序在密闭的空间里进行,产生粉尘 通过风机和过滤器回收后用于原料,不外排。
2、废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绿化用水。生活用水主要包括工作人员生活用水。生产用水主要为制砖用水。本项目工作人员生活用水量为2160t/a,生产用水量为300t/a,绿化用水量为4325.4t/a,本项目总用 水量为6785.4t/a。废水量为1836t/a。本项目产生废水经厂区化粪池后排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员工的生活垃圾、包装系统产生垃圾、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本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9t/a。本项目产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本项目包装系统垃圾产生量约为2t/a,除尘 器收集的粉尘量为 186.8 t/a。包装系统产垃圾由原厂家进行回收,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统一收集,作为原料回用,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本项目建成后主要噪声源为混合机、概率筛、包装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和车辆运输噪声以及人行道板砖抛光工序产生噪声,声压级约为60~90dB。本项目运营时设备产生噪声,采取减震措施和厂房隔音,再经距离衰 减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4类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会产生噪声,其声源一般在80~90dB范围内。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产生的噪 声通过设置限速、禁止鸣笛、规划合理路线等措施后,能降低运输车辆噪声对外界环境的影响。本项目人行道板砖生产过程中的抛光工序会产生噪声,其噪声源在85~90dB范围内。本项目人行道板砖生产线位于厂房内 且抛光工序在密闭的空间中进行。因此,在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安置隔声窗等措施后,再经距离衰减,本项目厂界产生噪声可达标排放。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事项主要包括公众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对项目建成后对区域环境影响的看法,项目对地区带来的经济、社会效益程度等内容。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公示用于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规模、选址及对城市发展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看法、意见、建议等。公众提出的意见可采取书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进行沟通和交流,并对项目建 设和区域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辽宁壹立方砂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本溪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木兰路
联系人:金工13904247676
六、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腾飞一街12号浙办153室
联系人:崔工 024-31048878
E–mail:hxc-42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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