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管委会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整改任务[编号:197(13-5)]整改结果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197(13-5)]:质监部门2014年以来仍新注册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1465台,违反《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的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的规定。
二、整改目标
注销2014年以来违规新注册的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使用登记证,严格执行国务院或地方政府关于燃煤锅炉限制新建和淘汰时限有关政策。
三、整改结果
对辖区内2014年以来违规新注册的4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使用登记证进行了注销或变更,其中1台锅炉改变燃料种类为生物质燃料。整改达到预期效果,已具备整改销号条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本溪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8年10月30日至2018年11月6日(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本溪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联系电话:45852495
邮寄地址:本溪高新区管委会
本溪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18年10月30日
问题编号[197(13-5)]:质监部门2014年以来仍新注册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1465台,违反《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的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的规定。
二、整改目标
注销2014年以来违规新注册的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使用登记证,严格执行国务院或地方政府关于燃煤锅炉限制新建和淘汰时限有关政策。
三、整改结果
对辖区内2014年以来违规新注册的4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使用登记证进行了注销或变更,其中1台锅炉改变燃料种类为生物质燃料。整改达到预期效果,已具备整改销号条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本溪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8年10月30日至2018年11月6日(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本溪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联系电话:45852495
邮寄地址:本溪高新区管委会
本溪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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