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gxjscykfq-2026-00024 | 发布机构: | 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受理中氧朗渤(辽宁)制氧有限公司食品级二氧化碳、食品级氮气及食品级一氧化二氮产业化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公示 | 主题分类: | 生态环境 |
| 发布日期: | 2026-06-05 | 成文日期: | 2026-06-05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受理中氧朗渤(辽宁)制氧有限公司食品级二氧化碳、食品级氮气及食品级一氧化二氮产业化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公示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受理中氧朗渤(辽宁)制氧有限公司食品级二氧化碳、食品级氮气及食品级一氧化二氮产业化建设项目 环评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6年6月5日本溪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受理了中氧朗渤(辽宁)制氧有限公司食品级二氧化碳、食品级氮气及食品级一氧化二氮产业化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5日-2026年6月11日(5个工作日)。
本公示发布后,如社会各界人士对以上环评报告有不同意见,请在2026年6月11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本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
联系地址:本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本溪市政府1703室)。
联系电话:024-45627038、15841499096。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中氧朗渤(辽宁)制氧有限公司食品级二氧化碳、食品级氮气及食品级一氧化二氮产业化建设项目 | 本溪高新区 | 中氧朗渤(辽宁)制氧有限公司 | 辽宁碧辉科技有限公司 | 2026年6月5 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中氧朗渤(辽宁)制氧有限公司食品级二氧化碳、食品级氮气及食品级一氧化二氮产业化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查询方式:
中氧朗渤(辽宁)制氧有限公司食品级二氧化碳、食品级氮气及食品级一氧化二氮产业化建设项目(送审稿5.27).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