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gxjscykfq-2025-00043 发布机构: 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信息名称: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本溪和锐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研发与实验项目迁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日期: 2025-06-12 成文日期: 2025-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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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本溪和锐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研发与实验项目迁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12 10:31:45 【字体:

关于《本溪和锐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研发与实验项目迁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就《本溪和锐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研发与实验项目迁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内容向公众征求意见,征集期为2025年6月13日-2025年6月19日(5个工作日)。

 如社会各界人士对本次批复的征求意见稿有不同意见,请在2025年6月19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本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本溪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本溪市政府1703室)。联系电话:45627038、15841499096

附:拟批复正文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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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环建表字2025xx

关于《本溪和锐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研发与实验项目迁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本溪和锐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本溪和锐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研发与实验项目迁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根据环评专家评审意见及技术评估报告结论,经我局2025年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第次会议讨论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辽宁省本溪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神农大街18-3B座二层,项目总投资为50万元,环保投资11万元,环保投资占比22%。本项目属于新建(迁项目,原有项目于2023108日取得了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本溪和锐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研发与实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本环建表字202365号),原址位于辽宁省本溪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木兰路中国药都创新园C2-1区三层314-12,主要进行药物活性组分及药品制剂工艺的开发(本项目不属于生物实验室类别)。本项目迁建后项目研发实验设备、工艺、规模及配套环保治理设施均与原项目一致,总建筑面积383.18m2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从生态环境角度,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地点、生产规模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控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研发实验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废气收集管线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应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标准限值要求,甲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二氯甲烷排放浓度应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2024年修改单)》(GB31571-2015)表6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甲醇、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限值要求。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及第四次清洗废水经化粪池处理,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辽宁省环保集团清源水务有限公司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应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相关标准要求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控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废弃外包装材料由厂家回收,重复利用,一般固体废物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本项目实验、研发过程产生的废试剂、实验废液、清洗废液、真空泵冷却废液、废活性炭废包装及容器废中药渣暂存于危废贮存点(12m2)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和运输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渗管控措施,危险废物贮存点、实验室为重点防渗区Mb≥6mK≤1×10-7cm/s其他区域作简单防渗区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巡检制度制定应急计划,加强职工培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三、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和总量控制制度。建立企业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体系,明确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制度。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社会进行公示。配合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公众进行必要的解释和说明,取得公众对工程建设的理解和支持。本项目引发的生态环境信访问题,由建设单位负责妥善解决。

、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项目日常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由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

20256xx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本溪市生态环境服务中心、辽宁碧辉科技有限公司